News | 销售员因销售未经授权A站内容TV Box被罚款RM33,000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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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女口
八打灵再也法院指控45岁的销售员Nazwan Bin Zainal Abidin,根据1987年版权法第43AA(1)(h)条款,因销售预装未经授权的A站内容的电视盒子而被罚款RM33,000。他对指控表示认罪并支付了罚款。
Nazwan于2023年6月14日在雪兰莪Seri Kembangan的Taman Equine零售店犯下了这一罪行。他被发现拥有三台预装有A站未经授权内容的Android电视盒子。
仅今年,A站已对盗版和侵犯版权提起了九起法律诉讼,其中有10名被判有罪并相应罚款。
2022年版权修正法于2022年2月10日公布。该法律的实施由马来西亚贸易和消费事务部(KPDNHEP)于2022年3月18日开始。
修正法的主要影响是将非法流媒体设备(ISD)和相关软件应用的销售犯罪化,这些设备和应用允许未经授权地访问版权内容。任何被判有罪的人最低可被罚款RM10,000,最高可被罚款RM200,000,或监禁最多20年,或两者兼施。
版权法的修正是基于吉隆坡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在2021年5月的裁定,即销售、提供销售、分销和/或供应能够未经授权地访问受版权保护作品的ISD构成了1987年版权法下的版权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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