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大选 I 员工去投票老板不能扣薪或处分!可面对罚款RM5000或1年监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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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迪迪 / 图:互联网
第15届全国大选投票日落在11月19日,为了方便民众回家乡投票,目前在雪兰莪、森美兰和槟城州官方已宣布投票日前夕是特别假期。
对于下个星期就是全国大选的投票日,很多老板都会劝员工们一定要去投票,而在雪兰莪、森美兰和槟城,这些州属的公务员、官方官联机构和学校都会放假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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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原任人力资源部长所发出的消息,
雇主不可以对员工做出
✅以任何形式阻止员工前去投票,
✅也不能向外出投票的员工采取处分或扣薪。
如果雇主阻止员工去投票
这将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(1)条文,一旦罪成
▶️可被罚款5000RM或
▶️1年的监禁。
相信应该不会有这种不让员工去投票的老板吧?但如果你真的不幸遇上了,可以告诉他人力资源部长所发出的消息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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